第一部分教育学原理一、名词解释1。
教育:广义的教育指凡是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社会活动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增强人的体质的活动,无论有组织或无组织,系统或零碎,都是教育。
狭义的教育是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现实和未来需要,遵循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受教育者主动学习,积极进行经验的重组和改造,促进他们提高素质,健全人格的活动.2.教育的社会流动功能:指社会成员通过教育的培养、筛选和提高,能够在不同的社会区域、社会层次、职业岗位、科层组织之间转换、调整和变动,以充分发挥其个性特长,展现其智慧才能,实现其人生抱负。
3。
教育目的:广义的指存在于人脑中的对于受教育者的期望和要求。
狭义的指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以及课程与教学方面对所培养人的要求.我国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目的的内容结构包含为谁培养人和培养什么样的人。
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是国家的教育总目的,以及各种学校的培养目标,以及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4。
教育制度和学制:教育制度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实施教育的机构体系及其组织运行的规则。
学制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5.活动课程:指以学生兴趣、需要为基础,引导学生自己组织有目的地活动系列而编制的课程。
6。
学科课程:指根据培养目标,分门别类地从各门学科中选出适合学生的知识而组成的教学科目。
7。
教学:指在一定的教育目的规范下,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
及教师指导下学生能动地学习知识以获得个性发展的活动。
8.教学计划:也称课程方案,指教育机构或学校为了实现教育目的而制定的有关课程设置的文件。
9。
教学原则:指有效进行教学必须遵循的要求和原理.主要包括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原则、理论联系实践原则、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巩固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10。